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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南亞9個國家對電子煙所給的政策
目前我國對電子煙的政策還不明朗!國家對電子煙的分類還不清晰!電子煙是否是下一個新的風口? 我們可以來看下東南亞地區其他國家對電子煙的政策!
一、印度尼西亞(合法,申請銷售牌照,征收57%稅)
2018年7月,印尼政府正式宣布電子煙合法,并且將7月18日定為 "印尼電子煙節"。但是令人遺憾的是,到2018年10月,印度尼西亞政府財政部門將正式執行年初決定的對電子煙征收57%稅收的政策,這個征稅政策原本計劃于7月1日開始。
二、菲律賓(合法,列為戒煙產品)
2018年7月,菲律賓政府通過一項“將電子煙作為減害輔助工具”的決議。決策者認為“電子煙在英國作為戒煙輔助工具已取得了巨大的成功,且英國公共衛生部(PHE)和皇家內科醫師學會(RCP)的著名報告指出,電子煙比傳統卷煙更安全至少95% ”。HR1885(減害決議)中表示“電子煙提供了另一種選擇。它基于降低危害的理念,我們可以幫助吸煙者從卷煙轉向降低吸煙風險的產品。”
但菲律賓總統羅德里戈·杜特爾特2019年11月19日宣布,將禁止使用、進口電子煙,使用電子煙的人會被逮捕,不過沒有說明相關措施實施的具體日期。
三、馬來西亞(禁止銷售、進口未經許可含尼古丁的電子煙)
1、根據“毒藥法”和“藥品和化妝品管制條例”,含尼古丁的產品被歸類為C類毒藥。而沒有尼古丁的設備或零部件被歸類為電器;
2、禁止銷售、分發或進口未經許可含尼古丁的電子煙;
3、含尼古丁的電子香煙只能由持牌藥房或注冊醫生出售,任何人禁止向18歲以下人群出售或供應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產品。
四、泰國(禁售電子煙)
在泰國境內,攜帶、買賣、使用電子煙在法律上全部屬于違法行為。
五、新加坡(禁售電子煙)
2014年開始,新加坡政府開始規定禁止在國內輸入、銷售電子煙。2015年12月,將持有電子煙列入犯罪行為。”
六、老撾(禁售電子煙)
2018年7月,老撾總統通倫·西蘇里同意并簽署了關于在老撾境內禁止進口、分銷以及購買電子煙的總統令,并同意交由公共衛生部門負責此事。
七、越南(禁售電子煙)
1、電子煙被歸類為煙草產品;
2、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和營銷電子煙;(電子香煙未獲得衛生部認可,在越南屬于違禁品)
3、禁止在公共場合吸食電子煙,指定吸煙區除外。
八、文萊(禁售電子煙)
1、電子煙分類為煙草仿制品;
2、禁止出售或進口電子煙;
3、禁止在大部分公共場所和交通設置中使用電子煙;
九、柬埔寨(禁售電子煙)
禁止銷售、進口和使用電子煙;